李源昌:在监督中见证在参与中共建

2026-01-22 10:10:00 来源: 浏览:28

李源昌在案件评议会上发言

     1月20日,黄石市检察院传来消息,最高检和司法部近日首次联合通报表扬了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黄石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源昌获评全国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

  “监督不是置身事外的评判,而是沉浸其中的共建。”在李源昌看来,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了他“零距离”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2025年4月,在黄石港区检察院组织的对张某某涉嫌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一案的“推门听庭”评议活动中,李源昌作为听庭评议组成员,全程见证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庭上,他凝神细听,仔细观察公诉人的每一处表现。

  “公诉人庭上表现流畅,但对被告人提出的某项事实辩解,若能在庭前核实更充分,庭审效果会更佳。”庭审后的评议会上,他的发言直指关键。这种精准具体的评议,正是发挥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相关活动的价值所在,即将外部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提升内在办案质量的动力。

  监督不仅关乎法律刚性,也关乎化解矛盾的智慧。令李源昌感触最深的,是参与化解一起长达七年的医疗纠纷信访积案。

  该案中,患者家属因对医院治疗方案存疑,在诉讼、上诉、再审申请均未获支持后,走上了漫长的信访之路。听证会上,李源昌了解到检察机关为破僵局做了大量前置工作:包案领导主动走访、反复释法说理,引入省级医疗专家参与听证。专家从专业角度对比分析院方方案与家属诉求,科学地帮助家属厘清了认识上的分歧。

  听证不仅是履行法定程序,更是汇聚专业力量为群众答疑释惑、化解心结的平台。在参与该案听证会时,李源昌发挥其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围绕法理与情理发表意见,协助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诉求。

  最终,在多方见证下,这起持续七年的纠纷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李源昌深刻体会到,检察听证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追求“三个效果”统一的生动实践,而人民监督员的参与,则为这一过程注入了更多公信力与亲和力。

  “我观察到,检察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特别是涉及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在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时,把握得非常到位。”李源昌表示,这既严守了法律底线,也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李源昌对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于细微处彰显司法温情的做法深表认同,并以此为动力,主动扛起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在参与两起刑事案件和一起涉检信访案件的质量评查时,他对照法律规定与办案规范,逐环节核查案件证据链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及文书规范性,既精准指出个别案件在程序细节上的疏漏,也客观肯定办案人员在化解矛盾、保障当事人权利方面的努力。“这种监督方式,不仅为提升办案质效提供了有益参考,更履行了人民监督员推动司法权规范运行、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职责。”办案检察官表示。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公开化、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标志。人民监督员的深度参与,能推动司法倾听民意、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凝聚法治信仰。”李源昌履职愈深,体会愈切。他呼吁,全社会在迈向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道路上,需要更多这样的“桥梁”与“镜子”,共铸司法的光明与温度。


来源 | 东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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