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积极推进黄石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党旗领航·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落实中共黄石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行业开展党建示范创建的工作提示精神,结合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践发展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守正创新、精准施策,深入开展一个律师事务所创建一个党建示范品牌工作,符合党建工作规律 ,是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为确保示范创建稳妥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市律师行业党委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党建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党建示范创建目标
围绕“党建强、发展强”,探索党建与所建有机融合、党建引领所建的措施路径,推进党建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聚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因所制宜确定工作着力点,探索符合实际的党建特色做法,打造工作品牌。坚持系统推进,探索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巩固扩大先进党组织、提升一般党组织、整顿后进党组织,推动律师行业党建整体提升。
二、把准党建示范创建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党员政治能力,引领律师事务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积极作为。2.坚持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激发活力,充分调动行业和事务所党员职工参与党建示范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3.坚持首创精神,鼓励各律所党支部积极探索创新,多视角、多维度打造特色亮点。通过2年左右时间努力,创建一批叫得响、内容实、立得住、作用好、党员群众公认的党建特色品牌,形成全市律师行业党建标杆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做实党建示范创建内容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根据自身特点、优势能力和党建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差异化选择,也可以对创建内容进行适当拓展延伸,科学合理确定创建方案,形成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党建示范品牌。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示范创建:1.加强政治建设。探索建立共学共商机制,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讲进律师事务所,推动政策理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2.严密组织体系。着力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有效覆盖,加强县域以及中小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3.打造特色载体。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示范,深化“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等活动载体,以抓党建促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4.促进融合发展。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党建与业务发展、行业发展同频共振、 同向发力。5.建强党务队伍。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打造专兼职结合的行业党建工作骨干队伍。6.推动作用发挥。建立行业党组织和执业机构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引导党组织和党员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四、党建示范创建步骤
按照省律师行业党委加强中小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会的部署,推进“一所一品”建设,要求每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创建一个党建特色品牌。党建示范创建工作共分动员部署、申报、集中创建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3年6月至7月底)
1.动员发动。创建活动启动前,各律师事务所充分征求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党员群众以及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凝聚共识,形成合力。通过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联席会 (工作例 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全市律师行业党员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2.制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各律师事务所立足本所实际,结合“一所一品”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所创建工作方案,并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备案。
(二)申报、审批阶段(2023年10月底前)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开展调查摸底,对照行业总体创建方案,研究提出示范创建的重点内容、特色方向、周期安排,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审批备案后,认真抓好实施。
具体要求:2023年10月30日前,向市律师行业党委上报本所党支部示范创建党建特色品牌的名称、内涵、工作任务及时间表。
(三)集中创建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底)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严格按照本所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示范创建措施。示范创建要达到“五有”标准,即:有高度凝练、鲜明生动的品牌主题;有实操性强、可量化的工作目标;有路径清晰、载体具体的方法举措;有科学合理、调动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有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的规章制度。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1月底)
1.市律师行业党委对全市律师行业党建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全过程管理,请示对接省律师行业党委和市两新组织工委,配套制定本级本行业党建示范创建质量评价标准,采取巡回指导、定期回访、督查抽查等方式,实施动态考核评估。对创建方向跑偏、目标措施缺位的要整改纠偏,对组织不力、进展不缓慢的将进行督办提醒。
2.对创建成果开展总结评估,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分类定级。
(1)对党建示范创建评为优秀的律所党支部进行通报表扬。
(2)对党建示范创建不合格的律所党支部,指导其调整创建方向和内容,优化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律师行业党委成立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谢先全为组长,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曹海生,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江旭红为副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姜蕾、赵大军、杜水桥、敖英姿、李春愈、纪德军、刘太平、邹光明为成员的市律师行业党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负责牵头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党建示范创建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考核等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担负起党建示范创建的主体责任,各律所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整合资源力量,搭建平台载体,按照“一所一品”的要求,推动党建示范创建工作落实落地。同时,将党建示范创建情况纳入行业党建年度检查考核评价范围,把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情况作为各律所党支部书记向市律师行业党委述职的重要内容。
3.纳入考核内容。市律师行业党委把示范创建工作成果作为考核各律师事务所落实“党旗领航·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指标。
黄石市律师行业党委
2023年6月14日